除非賣家在拍賣品細節中提及運費由賣家承擔,否則將由買家自行安排提取車輛。 這也意味著與此相關的運輸成本將由買家承擔。
為了完成提貨,買家可以在幾個選項中做出選擇,但是他們應該注意某些事宜。
如果買家計畫(跨國界)直接驅車或帶拖車來提取車輛,則在安排行程之前,他們應與政府機構核實具體規定和要求(例如保險,臨時牌照, 等等。)
如果買家計畫通過快遞服務以提取車輛,並由快遞公司將車輛從賣家運送到買家,則快遞公司必須與賣家達成協議,以確保其過程順利地進行。未經賣家同意,請勿進行安排。
如果車輛在運輸過程中被損壞,則買家需要向運輸公司提出索賠,並提供索賠證明。賣家可以通過提供有關提貨時刻的所有資訊(例如裝載中的車輛的照片等)來提供幫助。為了説明及時解決索賠,我們強烈建議買家記錄從拖車中卸下車輛的過程。
如果您決定讓運輸公司來處理車輛的提取和交付,您很可能會遇到要求提供CMR文件(《國際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公約》)的情形,該文件專門用於簽署公路運輸的貨物,由運輸公司使用。 CMR運單包括以下部分:
- 寄件者的紅色單據
- 收件人的藍色單據
- 承運商的綠色單據
- 第二承運商的黑色單據(如果有的話)
賣家需在車輛裝載到卡車上時簽字,快遞公司記錄了車輛提貨時的狀態(例如,帶鑰匙,文件,備用零件等),他們甚至還可以記錄任何缺陷,例如車鏡已損壞,等等 。)買家將在欠收時在藍色單據上簽名,並且該單據本身甚至可能被要求用作為出口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