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rnelis de Heem (1631-1695), ......的圈子 - Stillleben mit hum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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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骚里奥特:带龙虾的静物画,油画木板,来自科尼利斯·德赫姆(1631–1695)圈,荷兰黄金时代巴洛克,十七世纪,尺寸50.5 × 65.7 cm,未署名且需要修复。
卖家的描述
Cornelis de Heem(于1631年4月8日在莱顿受洗,1695年5月17日在安特卫普去世)是巴洛克时期的一位佛兰芒静物画家。
Pieter de Ring 1615-1660 也许也符合条件。
静物:龙虾、果实与日常用品
木板油画
状态如照片所示
祝你好运
关于艺术家:
他出身于一个艺术家家庭,是曾一度在莱顿居住、最早于1635年在安特卫普定居的Jan Davidszoon de Heem(1606–1684)及其第一任妻子Aletta van Weede的长子;他的母亲在1643年去世,当时Cornelis只有12岁。[3] 他的祖父David I. de Heem,被称为“David van Antwerpen”,与早期的假设相反,他不是画家,而是音乐家(Bok 1990)。
科内利斯·德·希姆在他父亲那繁荣的安特卫普工作坊接受了培训,父亲是当时最重要的静物画家之一。1655年和1657年,他曾短暂地在布鲁塞尔停留,并代表父亲出售其他艺术家的画作。1660年至1661年,他被接纳为安特卫普圣卢卡行会的师徒。
1662年,他与Catharina Pauwen(† 1676)结婚,两人育有两个孩子,均在安特卫普受洗:David Cornelisz. de Heem(受洗于1663年2月27日),他也成为了一名画家,以及Anna Catharina(受洗于1665年11月15日)。
从1667年6月至12月,Cornelis de Heem与家人在乌得勒支的父亲家中生活,但至今尚不清楚他在接下来的九年里去了哪里。
1676年5月,他在伊瑟尔斯坦(乌得勒支附近)被确认存在,当时他与玛丽亚·范·布塞康(†1714),即扬·范·奥斯特鲁姆的遗孀,保持着关系或已婚(?)。同年,他迁居到海牙,在那里他一直是卢卡斯行会的成员,直到1684年,并与他的儿子大卫三世·科内尔斯合作。
从大约1691/92年到他去世,Cornelis de Heem再次在安特卫普被确认居住,他于1695年5月17日被埋葬在那里。
科内利斯·德·希姆的作品主要包括较小的静物画,常带有葡萄酒杯,以及水果和花卉题材,通常以花环或花冠的形式表现。他只画了少量的花瓶。他在相当多的画作上签名为“C.DE.HEEM. f”(ecit),但几乎所有的日期都集中在1654年至1664/1665年期间,只有两个已知的较晚例外,分别是1671年和1690年。
科内利斯·德·希姆是一位有才华且优秀的画家,虽然可能并不总是达到他父亲的高水平。他的绘画风格与父亲的作品相似,因此在过去,有些他的画作被伪签名,以便作为Jan Davidsz. de Heem的作品高价出售。更令人困惑的是,科内利斯的儿子David Cornelisz. de Heem也以一种“家族风格”进行创作。此外,关于科内利斯的兴趣和更公正的评价,直到20世纪末才开始受到关注。
根据专家们一致的意见,父亲Jan Davidsz. 和儿子Cornelis的作品可以明显区分开来,其中,Cornelis更偏好采用垂直布局的三角构图。
据Meijer所述,可以观察到一种风格发展:在早期作品中,他的静物布置相对明亮,笔触更具绘画感且略显柔和,而后来他选择了更暗的氛围,色彩显得更硬一些。
Cornelis de Heem(于1631年4月8日在莱顿受洗,1695年5月17日在安特卫普去世)是巴洛克时期的一位佛兰芒静物画家。
Pieter de Ring 1615-1660 也许也符合条件。
静物:龙虾、果实与日常用品
木板油画
状态如照片所示
祝你好运
关于艺术家:
他出身于一个艺术家家庭,是曾一度在莱顿居住、最早于1635年在安特卫普定居的Jan Davidszoon de Heem(1606–1684)及其第一任妻子Aletta van Weede的长子;他的母亲在1643年去世,当时Cornelis只有12岁。[3] 他的祖父David I. de Heem,被称为“David van Antwerpen”,与早期的假设相反,他不是画家,而是音乐家(Bok 1990)。
科内利斯·德·希姆在他父亲那繁荣的安特卫普工作坊接受了培训,父亲是当时最重要的静物画家之一。1655年和1657年,他曾短暂地在布鲁塞尔停留,并代表父亲出售其他艺术家的画作。1660年至1661年,他被接纳为安特卫普圣卢卡行会的师徒。
1662年,他与Catharina Pauwen(† 1676)结婚,两人育有两个孩子,均在安特卫普受洗:David Cornelisz. de Heem(受洗于1663年2月27日),他也成为了一名画家,以及Anna Catharina(受洗于1665年11月15日)。
从1667年6月至12月,Cornelis de Heem与家人在乌得勒支的父亲家中生活,但至今尚不清楚他在接下来的九年里去了哪里。
1676年5月,他在伊瑟尔斯坦(乌得勒支附近)被确认存在,当时他与玛丽亚·范·布塞康(†1714),即扬·范·奥斯特鲁姆的遗孀,保持着关系或已婚(?)。同年,他迁居到海牙,在那里他一直是卢卡斯行会的成员,直到1684年,并与他的儿子大卫三世·科内尔斯合作。
从大约1691/92年到他去世,Cornelis de Heem再次在安特卫普被确认居住,他于1695年5月17日被埋葬在那里。
科内利斯·德·希姆的作品主要包括较小的静物画,常带有葡萄酒杯,以及水果和花卉题材,通常以花环或花冠的形式表现。他只画了少量的花瓶。他在相当多的画作上签名为“C.DE.HEEM. f”(ecit),但几乎所有的日期都集中在1654年至1664/1665年期间,只有两个已知的较晚例外,分别是1671年和1690年。
科内利斯·德·希姆是一位有才华且优秀的画家,虽然可能并不总是达到他父亲的高水平。他的绘画风格与父亲的作品相似,因此在过去,有些他的画作被伪签名,以便作为Jan Davidsz. de Heem的作品高价出售。更令人困惑的是,科内利斯的儿子David Cornelisz. de Heem也以一种“家族风格”进行创作。此外,关于科内利斯的兴趣和更公正的评价,直到20世纪末才开始受到关注。
根据专家们一致的意见,父亲Jan Davidsz. 和儿子Cornelis的作品可以明显区分开来,其中,Cornelis更偏好采用垂直布局的三角构图。
据Meijer所述,可以观察到一种风格发展:在早期作品中,他的静物布置相对明亮,笔触更具绘画感且略显柔和,而后来他选择了更暗的氛围,色彩显得更硬一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