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亚洲 Han 旋转的眼部血管 以及 西班牙 出口 许可证 - 14 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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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旋眼器皿,铅色陶土材质,尺寸18×18×14 cm,状况良好,原件/官方认证,2025年从西班牙私人收藏购买并具西班牙出口许可证。
卖家的描述
“轮回之眼花瓶”由铅灰色的陶土制成,属于汉代(公元前202年–公元220年),是中国帝国历史中最具标志性的朝代之一的 ceremonial 陶瓷系列中的一个杰出例证。大小相对较小(18 × 18 × 14 cm),此件之所以引人注目,不仅在于其造型与工艺的坚实性,还在于其装饰与体积结构的象征性精巧。
容器本体呈紧凑的球状,技艺高超且对称,颈部短而向外略呈方形口沿。作品最引人注目的特征是坚固的把手,优雅地融入本体,以及两侧的双圆环浮雕,称为“轮回之眼。” 这种装饰形式具有光学效果,近乎雕塑性的表现,密切关联古代中国宇宙观中的警觉、精神守护和循环能量的概念。术语“轮回之眼”指的是高浮雕的同心圆形状,仿佛在轴心处旋转,且在器体两侧以微妙的变体重复出现。
这些器物在葬仪和仪式场景中常被使用,这一点从其精细的工艺和成品质量中就可以看出;本件采用打磨光泽表面,呈现金属光泽,是汉代精英陶器处理的典型风格。通过还原窑烧形成的铅灰色调,增强了其朴素庄重的气质,让人联想到铜、铁等材料,与死者的陪葬品在视觉上形成对比。
在保护方面,本件表面有中度磨损痕迹,手把处可见磨耗区,存在轻微的矿物质附着,符合长期埋藏环境的特征。不过,其结构状况良好,保持原有形态与主要装饰细节。
从文化角度看,汉代是中国帝国身份确立过程中的关键时刻,视觉艺术也体现了其稳定性、象征层级以及技艺精炼的 pursuit。北方地区的 tombs 中也发现了类似的器物,与上海博物馆历史馆等收藏机构的馆藏形成对比,在巴黎的塞尔努西博物馆同样展出几乎相同的样品,亦具备显著的突出“眼睛”浮雕。
购自西班牙私人收藏家 M.J.S,时间在 70 年代。
- 该件含有真伪鉴定证书以及西班牙出口许可证文件(欧洲联盟护照)。
重要提示:由于新法律对考古物件出口的规定,我们已决定不再向欧洲领土以外国家出售,以下国家除外:瑞士与美利坚合众国。
对于欧洲领土以外的其他目的地:我们所有物品在取得西班牙文化部最终出口许可后才发货。我们通知客户,处理期可能为 4–8 周。根据西班牙法律,寄往欧盟以外的物品需缴纳出口税。税费将计入发票,由买方承担。出口费在最终拍卖价基础上进行固定计征,税率并非直接按需出口物品的总价来计,而是按不同区间的比例进行应用:
至6,000 欧元:5%;6,001–60,000 欧元:10%。
请注意,前往远距离目的地(亚洲、中东等)还将产生额外的运费。
由于假日因素,画廊将于八月休馆,所有文物的交付计划在九月的前几周进行。非常感谢您的耐心。
“轮回之眼花瓶”由铅灰色的陶土制成,属于汉代(公元前202年–公元220年),是中国帝国历史中最具标志性的朝代之一的 ceremonial 陶瓷系列中的一个杰出例证。大小相对较小(18 × 18 × 14 cm),此件之所以引人注目,不仅在于其造型与工艺的坚实性,还在于其装饰与体积结构的象征性精巧。
容器本体呈紧凑的球状,技艺高超且对称,颈部短而向外略呈方形口沿。作品最引人注目的特征是坚固的把手,优雅地融入本体,以及两侧的双圆环浮雕,称为“轮回之眼。” 这种装饰形式具有光学效果,近乎雕塑性的表现,密切关联古代中国宇宙观中的警觉、精神守护和循环能量的概念。术语“轮回之眼”指的是高浮雕的同心圆形状,仿佛在轴心处旋转,且在器体两侧以微妙的变体重复出现。
这些器物在葬仪和仪式场景中常被使用,这一点从其精细的工艺和成品质量中就可以看出;本件采用打磨光泽表面,呈现金属光泽,是汉代精英陶器处理的典型风格。通过还原窑烧形成的铅灰色调,增强了其朴素庄重的气质,让人联想到铜、铁等材料,与死者的陪葬品在视觉上形成对比。
在保护方面,本件表面有中度磨损痕迹,手把处可见磨耗区,存在轻微的矿物质附着,符合长期埋藏环境的特征。不过,其结构状况良好,保持原有形态与主要装饰细节。
从文化角度看,汉代是中国帝国身份确立过程中的关键时刻,视觉艺术也体现了其稳定性、象征层级以及技艺精炼的 pursuit。北方地区的 tombs 中也发现了类似的器物,与上海博物馆历史馆等收藏机构的馆藏形成对比,在巴黎的塞尔努西博物馆同样展出几乎相同的样品,亦具备显著的突出“眼睛”浮雕。
购自西班牙私人收藏家 M.J.S,时间在 70 年代。
- 该件含有真伪鉴定证书以及西班牙出口许可证文件(欧洲联盟护照)。
重要提示:由于新法律对考古物件出口的规定,我们已决定不再向欧洲领土以外国家出售,以下国家除外:瑞士与美利坚合众国。
对于欧洲领土以外的其他目的地:我们所有物品在取得西班牙文化部最终出口许可后才发货。我们通知客户,处理期可能为 4–8 周。根据西班牙法律,寄往欧盟以外的物品需缴纳出口税。税费将计入发票,由买方承担。出口费在最终拍卖价基础上进行固定计征,税率并非直接按需出口物品的总价来计,而是按不同区间的比例进行应用:
至6,000 欧元:5%;6,001–60,000 欧元:10%。
请注意,前往远距离目的地(亚洲、中东等)还将产生额外的运费。
由于假日因素,画廊将于八月休馆,所有文物的交付计划在九月的前几周进行。非常感谢您的耐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