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項目
亞洲藝術品收藏提交指南

我們精心挑選亞洲及伊斯蘭藝術品,以維持高品質及合法標準。我們僅接受符合嚴格文化遺產規定的真品,以及價值最低為€100的現代及裝飾性物品。我們的專家會驗證來源及狀況,確保競投者能找到獨特的物品。請遵循以下指引,以提升成功銷售的機會。


我們接受的物品

我們尋找具收藏價值的亞洲及伊斯蘭藝術品,吸引收藏家及熱情愛好者。

您的物品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才能被接受:

  • 具有文化、歷史裝飾價值
  • 年代須為公元1200年及以後,且屬於以下亞洲及伊斯蘭地區
    • 中國
    • 西藏/尼泊爾,喜馬拉雅地區
    • 蒙古
    • 斯里蘭卡
    • 日本
    • 韓國
    • 越南
    • 印度
    • 伊斯蘭世界:阿爾及利亞、摩洛哥、突尼西亞、利比亞、阿曼、也門、阿拉伯半島、中東、中亞、伊斯蘭巴爾幹地區、土耳其、巴基斯坦等
  • 狀況須為適合展示專業修復,保留原始外觀。損壞必須申報清楚顯示於照片中注意:審核權限由專家決定。
  • 須附有詳細來源資訊,必要時包含簽署的合法來源聲明
  • 須來自符合以下規定的國家:
    • 1970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公約
    • CITES及/或鳥類指令(如適用)
    • 原產國及賣方所在地的出口及文化遺產法律
    • 國家許可證要求
  • 符合最低預期價值€100
    (您可將多件物品合併提交以達到此門檻*)


提升審核通過機會的方法:

  • 清晰合法的來源,有文件或聲明支持
  • 高品質保存良好的物品(完整或專業修復)
  • 具備博物館收藏文獻參考的物品


注意:

  • 來自台灣、韓國及日本的部落少數民族物品歸於部落藝術拍賣。

  • 東南亞藝術品:印尼、緬甸、泰國、柬埔寨、汶萊等,歸於部落藝術 - 東南亞拍賣。

  • 亞洲各地的古董及現代銀器與金器歸於亞洲藝術拍賣。

  • 印尼銀器、金三角部落銀器、中國及東南亞山地部落銀器及納加珠寶歸於部落藝術拍賣。

  • 來自北非及伊斯蘭世界的珠寶歸於印度及伊斯蘭藝術,如柏柏爾、卡比爾、圖阿雷格、拉查伊達等。

  • 來自海洋東南亞(汶萊、帝汶、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泰國及緬甸/緬甸和大洋洲)的武器歸於部落藝術 - 東南亞拍賣。


依物品/材質類型的最低標準

為確保品質及收藏價值,我們依材質及物品類型制定特定規則。

陶瓷:

  • 所有瓷器必須為手繪或部分手繪,不接受機器印刷裝飾。

  • 瓷器必須清楚拍攝,並於描述中說明裝飾技法
  • 高價瓷器提交應包含紫外線燈光照片


漆器:

  • 不得為樹脂仿品,辨識方式包括:
    • 底部有鋸齒痕跡
    • 氣泡破裂
    • 過度光亮
  • 表面狀況及裝飾須完整或輕微修復。
  • 現代漆器必須具裝飾用途。


青銅及金屬器:

  • 包含:銀、金、青銅、錫、黃銅、銅、白色金屬、鑄鐵
  • 接受古董及當代青銅器
  • 佛教及印度教當代青銅器:≥20公分且工藝精湛
  • 日本當代青銅器:若有簽名可接受較小尺寸
  • 不接受破損或大幅修復的當代作品


銀器及金器(物品及珠寶):

  • 銀及金必須經過印記或珠寶商/酸測試。提交時需附上測試方法(珠寶商或酸測試)及照片。注意:無證明者,物品將標示為金屬或低含量銀/金,並依此估價。

  • 描述應包含:
    • 金的克拉數/銀含量(例如高級銀(>800)或低級銀(<800))
    • 毛重/總重
    • 珠寶尺寸,如戒指尺寸、項鍊長度或手鐲直徑。

  • 所有寶石/半寶石的處理必須披露
  • 高價寶石需附實驗室證書
  • 任何琥珀需附帶紫外線/黑光照片


玉石及硬石:

  • 古董玉石(玉、蛇紋石、青金石、石英、瑪瑙、螢石、蛇紋石、孔雀石、方鈉石):接受有充分來源
  • 當代玉石:若需證書,須附可信實驗室的證書,並註明證書名稱及報告號碼。
  • 清楚描述與其他礦物的相似性(如玉/蛇紋石、青金石/方鈉石、石英/螢石)


象牙、珊瑚及玳瑁:

這些為CITES列管材料,並受歐盟限制

  • 珊瑚:

    • 僅接受20世紀初(1947年)以前由珊瑚製成或含珊瑚的物品。


  • 玳瑁:

    • 僅接受20世紀初(1947年)以前由玳瑁製成的物品。

  • 象牙:

    • 僅接受1900年以前且有完整文件的象牙物品。我們不再接受任何由1900年後象牙製成或含有1900年後象牙的物品。

    • 含有象牙的物品需附有認證鑑定師的鑑定報告歐盟證書(第10條)。提交時請附兩張照片:

  • 顯示您地址的歐盟證書
  • 遮蔽/模糊地址的歐盟證書
  • 注意:由於取得必要文件需費用,我們強烈建議先提交物品,讓專家先行評估是否適合。

  • 進口或出口許可申請表、再出口證書及進口通知應向您所在地進口或出口歐盟成員國的指定管理機構申請。請查閱管理機構詳細資料各國額外資訊


版畫及書籍

  • 我們接受來自日本或使用傳統日本印刷技術製作的版畫,包括:
    • 木版畫、平版印刷、蝕刻、半調版畫、絲網印刷(古董、現代及當代)
    • 單張、雙聯畫、三聯畫、書籍、套裝及作品集
  • 依品質及狀況接受初版及後續版本及重印本
  • 清楚描述出版日期、版本號碼/是否限量版、是否由藝術家簽名、狀況、總頁數(書籍)
  • 照片須顯示:
    • 整體構圖
    • 完整邊緣(正反面)
    • 細節特寫(簽名、印章、損壞)
    • 所有頁面(書籍)


繪畫、屏風及書法:

  • 接受至21世紀的繪畫及書法古董
  • 必須為手繪(非印刷),且無明顯仿品/贗品。
  • 佛教繪畫須:
    • 尺寸至少60x40公分
    • 絲綢裝裱,不接受有玻璃框的畫作。
  • 掛軸請:
    • 提供繪畫詳細照片,包括簽名、題字、印章、軸頭、原裝盒等。
    • 清楚描述材質


武器及盔甲:

  • 所有武器均受荷蘭/歐盟武器法規管制。提交任何武器時,需勾選武器免責聲明框。
  • 不接受折刀>28公分、隱藏武器(如帶有隱藏刀劍的手杖)
  • 折刀長度介於20至27公分者,需附照片顯示完全展開並置於量尺旁,標示總長度。

  • 接受不同狀況的日本刀:
    • 可接受鏽蝕、刀尖斷裂>2毫米及其他輕微損傷
    • 若有無法拋光的致命裂痕/缺口穿過刃紋,需清楚顯示並描述
    • 接受刀疵,須於照片中顯示並正確描述
    • 所有損壞須包含於照片及描述中


木製家具及雕像:

  • 接受多種亞洲硬木、軟木及竹材
  • 紅木為CITES列管,受歐盟出口限制
  • 請仔細描述並清楚拍攝木紋、污漬、損壞及修復情況。


玻璃:

  • 接受多種亞洲玻璃品,如花瓶、碗、鼻煙壺、香水瓶、反畫玻璃、酒瓶、珠子、雕塑,但必須為手繪/手工製作
  • 現代作品須狀況良好方可接受

  • 清楚描述並拍攝任何損壞、裂痕、缺口、修復、水漬等。


紡織品:

  • 接受多種亞洲紡織品,包括和服、帶、羽織、刺繡、掛毯、佛教紡織品、中國長袍、袖帶、階級徽章、錦緞、領子、碎片、圓形飾片、旗幟、馬尼拉披肩
  • 現代紡織品須狀況良好

  • 清楚描述並拍攝任何損壞、破洞、鬆線、污漬、變色、修復、袖子縮短或加長等。


骨、角及鹿角:

  • 骨:

    • 接受完全由骨製成及含骨物品
    • 不接受人骨或遺骸
    • 請仔細拍攝材質並尋找小孔:骨頭可由小黑點或斑點辨識
  • 角及鹿角:

    • 接受由角及鹿角製成的物品

    • 請仔細拍攝材質並附清晰特寫照片


琺瑯及景泰藍:

  • 接受古董及現代亞洲琺瑯器,包括景泰藍、廣東琺瑯、掐絲琺瑯及琺瑯鑲嵌品
  • 請仔細檢查物品狀況(如裂痕、凹痕、琺瑯脫落、修復等),並附上任何製作者標記的照片


我們不接受的物品

為保持拍賣品質及信譽,我們不接受:

  • 來源不明非法的物品
  • 不符合荷蘭/歐盟武器法規的物品
  • 狀況不佳的損壞物品,如明顯磨損、裝飾脫落、大幅修復或大裂縫(例外:稀有且高價物品由專家酌情接受)

  • 以下材質:

    • 樹脂(珠寶及裝飾品拍賣中,20世紀上半葉的酚醛樹脂除外)

    • 聚石膏

    • 塑膠

    • 象牙素描板

    • 人骨或遺骸

    • 犀牛角及碎片

    • 虎牙、爪、毛皮等

    • 1900年後雕刻的象牙

    • 象皮

    • 1947年後的珊瑚

    • 1947年後的玳瑁

  • 大量生產的裝飾物品

  • 日本刀仿品及贗品

  • 違反CITES鳥類指令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出口法規的物品

注意:Catawiki將向荷蘭文化遺產局舉報疑似非法來源物品。

準備您的提交

1. 填寫所有細節並撰寫清晰描述

提交物品時,系統會引導您填寫正確資訊欄位,如物品類型、文化或地區、材質、世紀/時期、原產國、狀況、尺寸(公分)及所需證書(如第10條、實驗室報告、來源文件)等。這些欄位確保您的刊登資訊清晰、可搜尋且易於競投者理解

請利用物品描述欄位分享:

  • 物品獨特特徵或重要歷史(如銘文、工坊/學派、風格元素)
  • 包含或不包含的項目(如盒子、底座、證書)
  • 物品是否有任何瑕疵、損壞或修復
  • 來源詳情,說明所有權歷史、取得國家及相關文件
  • 認證或檢測實驗室資訊(如GIA、NGTC等,適用於玉石、象牙、珊瑚)
  • 其他相關物品特定細節(如書籍頁數、掛軸材質等)

小提示:您提供的細節越多,競投者越容易理解物品價值,銷售成功機率也越高。更多撰寫清晰準確描述的技巧請見此處

📌 請在物品描述中加入此句(所有受管制文化物品皆須):

「供應者保證其以合法方式取得此物品。賣方保證有權出售/出口此物品,並將辦理所有必要許可。」


2. 優質照片很重要

照片是競投者首先看到的內容,請務必用心拍攝!建議至少提供8張高品質照片,清楚展示物品狀況及細節,幫助競投者做出明智決定,提升銷售成功率。

您的照片應包含:

所有提交物品:

  • 物品正面、背面、側面、頂部及底部全貌
  • 關鍵特徵、銘文、損壞或修復的清晰特寫
  • 特殊工藝(如手繪、鎏金、製作者標記)
  • 證書、底圈、印章或裝裱細節
  • 避免使用閃光燈、陰影及雜亂背景


高價瓷器及琥珀物品:

  • 紫外線燈光照片


書籍:

  • 每頁照片(含封面、封底及版權頁)


掛軸:

  • 繪畫及簽名、印章、題字特寫
  • 軸頭特寫照片
  • 原裝收藏盒及任何題字或文件照片


銀器及金器:

  • 清晰的印記照片。若無印記,須經珠寶商或酸測試,並附測試方法及照片。


多件合併提交:

  • 組合照及單件照

小提示:避免含有人物、自拍或截圖的照片。使用中性背景(白色或黑色),避免低質量或庫存圖片,並盡量使用自然光。更多專業攝影技巧請見此處


3. 額外的真品、來源及合法合規證明

我們特別重視考古物品的真品及合法合規性,以保障競投者並維護可信賴的市場。

您將被要求提供:

✔ 由現任所有者簽署的合法來源聲明

依物品類型,您可能還需提供:

✔ 第10條證書(適用於附錄A象牙、玳瑁、珊瑚)

✔ 發票、先前拍賣清單或經銷商聲明

✔ 鑑定報告(適用於1900年前象牙)

✔ 可信實驗室證書(適用於玉石或寶石,如GIA、GCS、NGTC)


對於歐盟以外的賣家:

✔ 您必須依據近期歐盟文化遺產進口規定,提供出口許可證或進口商聲明。


文化物品進出口要求

銷售物品涉及法律責任。賣家必須確保所有物品來源合法,且可合法跨境轉讓。

作為賣家,您負責:

  • 確認您所在國是否允許銷售/出口該物品
  • 確認買方所在國是否允許進口該物品
  • 申請任何必要的出口許可證
  • 與買方分享許可證狀態或運輸限制

📌 提醒:許多歐盟國家(法國、德國、義大利、西班牙)即使在歐盟內部運送文化財產,也需出口許可證。


運送建議:

  • 務必在運送中附上來源文件
  • 提供物品及其來源的清晰且準確描述
  • 未取得所有必要許可或批准前,切勿運送物品


國際古物交易法律框架

Catawiki遵守嚴格的文化保護法律,包括:

  • 1970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公約,禁止非法進出口文化財產
  • 海牙公約(1954年)及其議定書
  • 歐盟關於非法移除物品出口及返還的指令及規定
  • ICOM紅色名錄,針對衝突區域(如敘利亞、伊拉克)受威脅文化財
  • 華盛頓原則特雷津宣言,針對納粹時代被掠奪藝術品
  • CITES歐盟鳥類指令


重要限制:

  • 來自伊拉克的文化物品必須證明於1990年8月6日之前出口
  • 由於付款服務商限制,目前不接受來自敘利亞伊朗的文化物品。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物品將被拒絕。如懷疑物品來源非法,將通報荷蘭文化遺產監察局


合法來源聲明

每件提交物品必須附有賣方簽署的合法來源聲明。此文件對驗證來源及確保符合國際法規至關重要。聲明將於刊登中顯示,但不包含個人資料(符合GDPR規定)。

聲明須包含:

  • 物品描述(類型、文化、材質、尺寸、年代)
  • 取得日期及地點
  • 取得來源及前任所有者
  • 前任所有者姓名縮寫及大致持有年份
  • 支持來源的文件(拍賣記錄、文獻、照片等)
  • 是否將這些文件轉交買方的聲明

請使用此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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