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rnelis de Heem (1631-1695), 派系- - Stillleben mit hummer





| €500 | ||
|---|---|---|
| €195 | ||
| €185 | ||
Catawiki買家保障
在您收到物品前,我們會妥善保管您的付款。查看詳情
Trustpilot評分 4.4 | 123418 則評論
在Trustpilot獲得極佳評等。
拿騾里奧特:帶龍蝦的靜物畫,油畫木板,來自科尼利斯·德·希姆(1631–1695)圈,荷蘭黃金時代巴洛克,十七世紀,尺寸50.5 × 65.7 cm,未署名且需修復。
賣家描述
乌姆克雷斯·德·希姆(在1631年4月8日在莱顿受洗;于1695年5月17日在安特卫普去世)[1][2],是一位弗拉芒巴洛克时期的静物画家。
Pieter de Ring 1615-1660 也许也可以考虑。
静物:龙虾、水果与日常用品
木板油畫
状态如照片所示
祝你好运
关于艺术家:
他出身于一个艺术家家庭,是曾一度在莱顿居住、最早于1635年在安特卫普定居的Jan Davidszoon de Heem(1606-1684)及其第一任妻子Aletta van Weede的长子;他的母亲在1643年去世,当时Cornelis只有12岁。[3]他的祖父David I. de Heem,被称为“David van Antwerpen”,与早期的假设相反,他不是画家,而是音乐家(Bok 1990)。
科内利斯·德·希姆在其父亲繁荣的安特卫普工作坊接受了培训,父亲是当时最重要的静物画家之一。1655年和1657年,他曾短暂地在布鲁塞尔停留,并代表父亲出售其他艺术家的画作。1660年至1661年,他被接纳为安特卫普圣卢卡斯行会的师徒。
1662年,他与Catharina Pauwen(† 1676)结婚,两人育有两个孩子,均在安特卫普受洗:大卫·科内利斯兹·德·海姆(受洗于1663年2月27日),他也成为了一名画家,以及安娜·凯瑟琳(受洗于1665年11月15日)。
从1667年6月至12月,Cornelis de Heem与家人在乌得勒支与父亲同住,但至今尚不清楚他在接下来的九年中身处何处。
1676年5月,他在伊瑟尔斯坦(乌得勒支附近)被确认存在,当时他与玛丽亚·范·布瑟康(† 1714),Jan van Oostrum的遗孀,保持着关系或已婚(?)。同年,他迁居到海牙,在那里他直到1684年一直是卢卡斯行会的成员,并与他的儿子大卫三世·科内尔兹合作。
从大约1691/92年到他去世,Cornelis de Heem再次在安特卫普被确认,他于1695年5月17日被埋葬在那里。
Cornelis de Heem的作品主要包括较小的静物画,常带有葡萄酒杯,以及水果和花卉题材,通常以花环或花冠的形式表现。他只画过少量的花瓶。他在许多画作上签名为“C.DE.HEEM. f”(ecit),多用块体字母,但几乎所有的日期都集中在1654年至1664/1665年之间,只有两个较晚的例外,分别是1671年和1690年。
科内利斯·德·希姆是一位有才华且优秀的画家,虽然可能并不总是达到他父亲的高水平。他的绘画与父亲的作品相似,因此在过去,有些他的画作被伪签签名,以便作为Jan Davidsz. de Heem的作品更高价出售。更令人困惑的是,科内利斯的儿子David Cornelisz. de Heem也以一种“家族风格”进行创作,这也加剧了这种混乱。直到20世纪末,人们才开始对科内利斯表现出兴趣,并对他的评价变得更加公正。
根据专家一致的意见,父亲Jan Davidsz. 和儿子Cornelis的作品可以明显区分开来,其中Cornelis更偏好采用垂直布局的三角构图。
根据Meijer的说法,可以观察到一种风格上的发展:在早期作品中,他的静物布置相对明亮,笔触更具绘画感且略显柔和;而在后期,他选择了更暗的氛围,色彩看起来更硬一些。
乌姆克雷斯·德·希姆(在1631年4月8日在莱顿受洗;于1695年5月17日在安特卫普去世)[1][2],是一位弗拉芒巴洛克时期的静物画家。
Pieter de Ring 1615-1660 也许也可以考虑。
静物:龙虾、水果与日常用品
木板油畫
状态如照片所示
祝你好运
关于艺术家:
他出身于一个艺术家家庭,是曾一度在莱顿居住、最早于1635年在安特卫普定居的Jan Davidszoon de Heem(1606-1684)及其第一任妻子Aletta van Weede的长子;他的母亲在1643年去世,当时Cornelis只有12岁。[3]他的祖父David I. de Heem,被称为“David van Antwerpen”,与早期的假设相反,他不是画家,而是音乐家(Bok 1990)。
科内利斯·德·希姆在其父亲繁荣的安特卫普工作坊接受了培训,父亲是当时最重要的静物画家之一。1655年和1657年,他曾短暂地在布鲁塞尔停留,并代表父亲出售其他艺术家的画作。1660年至1661年,他被接纳为安特卫普圣卢卡斯行会的师徒。
1662年,他与Catharina Pauwen(† 1676)结婚,两人育有两个孩子,均在安特卫普受洗:大卫·科内利斯兹·德·海姆(受洗于1663年2月27日),他也成为了一名画家,以及安娜·凯瑟琳(受洗于1665年11月15日)。
从1667年6月至12月,Cornelis de Heem与家人在乌得勒支与父亲同住,但至今尚不清楚他在接下来的九年中身处何处。
1676年5月,他在伊瑟尔斯坦(乌得勒支附近)被确认存在,当时他与玛丽亚·范·布瑟康(† 1714),Jan van Oostrum的遗孀,保持着关系或已婚(?)。同年,他迁居到海牙,在那里他直到1684年一直是卢卡斯行会的成员,并与他的儿子大卫三世·科内尔兹合作。
从大约1691/92年到他去世,Cornelis de Heem再次在安特卫普被确认,他于1695年5月17日被埋葬在那里。
Cornelis de Heem的作品主要包括较小的静物画,常带有葡萄酒杯,以及水果和花卉题材,通常以花环或花冠的形式表现。他只画过少量的花瓶。他在许多画作上签名为“C.DE.HEEM. f”(ecit),多用块体字母,但几乎所有的日期都集中在1654年至1664/1665年之间,只有两个较晚的例外,分别是1671年和1690年。
科内利斯·德·希姆是一位有才华且优秀的画家,虽然可能并不总是达到他父亲的高水平。他的绘画与父亲的作品相似,因此在过去,有些他的画作被伪签签名,以便作为Jan Davidsz. de Heem的作品更高价出售。更令人困惑的是,科内利斯的儿子David Cornelisz. de Heem也以一种“家族风格”进行创作,这也加剧了这种混乱。直到20世纪末,人们才开始对科内利斯表现出兴趣,并对他的评价变得更加公正。
根据专家一致的意见,父亲Jan Davidsz. 和儿子Cornelis的作品可以明显区分开来,其中Cornelis更偏好采用垂直布局的三角构图。
根据Meijer的说法,可以观察到一种风格上的发展:在早期作品中,他的静物布置相对明亮,笔触更具绘画感且略显柔和;而在后期,他选择了更暗的氛围,色彩看起来更硬一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