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th, Fohr, Stein, Jasba - 花瓶 - 奶油色陶器 - 来自 Fat Lava 时期的五件复古陶瓷物件,Mid-Century-Modern





€2 |
|---|
Catawiki買家保障
在您收到物品前,我們會妥善保管您的付款。查看詳情
Trustpilot評分 4.4 | 135815 則評論
在Trustpilot獲得極佳評等。
五件 Fat Lava 時代的維能陶瓷藝術品,Mid‑Century‑Modern 風格,品牌包括 Roth、Fohr、Stein、Jasba,材質為陶土,釉色為紅色與藍寶石藍,高度9–18.5 cm,狀態從接近全新到良好並有小缺陷不等。
賣家描述
5 件来自 Fat Lava 时代的复古瓷器,Mid-Century-Modern 风格。
1. 把手花瓶(Henkelvase),Roth-Keramik,型号 333
材质:陶土
釉色:火红色搭配 royalblau 流动釉,光泽高
饰纹:橙皮质感
高度 18.5 cm,直径 12.5 cm
状态:无瑕,近新
2. 花瓶,Jasba-Keramikfabriken(Jakob Schwaderlapp),型号 1584 18
材质:陶土
釉色:红色覆盖黑色。高光
饰纹:带条纹
高度 18 cm,直径 10 cm
状态:无瑕,近新
3. 花瓶,Stein-Keramik,型号 4500
材质:陶土
釉色:光泽釉,红色 over 蓝色 的紧密釉层
饰纹:细致的橙皮质感
高度 9 cm,直径 10 cm
状态:无瑕,近新
4. 盆栽盆(Übertopf),Fohr-Keramik
材质:陶土
釉色:高光,钴蓝
饰纹:环绕式刻划装饰, 波纹线和环圈
高度 14.5 cm,直径 16 cm
状态: Vintage 状态极好,边缘和底部各有一个小缺口。
5. 盆栽盆(Übertopf),Fohr-Keramik
材质:陶土
釉色:高光,钴蓝
饰纹:海泡脂脂-脂肪熔融壳(Meerschaum Fat-Lava-Kruste)
高度 14.5 cm,直径 16.5 cm
状态:Vintage 状态极好,边缘有小缺口。
运输仅通过 DHL Deutsche Post。
目前不对美国发货。
以上信息均据最佳了解提供。
请查看随附照片。若有瑕疵,已标注。
照片与实物可能存在色差。
由于年龄原因,使用痕迹与存放痕迹不可避免。
釉面与瓷器的粗糙度不规则属于产品特性,并非缺陷。
就此情况说明:
如尽管进行了细致包装,您的标的物仍在运输中受损,请立即让送货员出具书面运输损坏证明,并拍摄详细照片。
根据欧盟对快递企业的规定,如有国际运输损坏,收件人需在收货后7天内向当地承运方报告损坏。只有收件人(您)收到损害证明后,作为发件人的我方才能主张赔偿。如您不能接受此条款,请不要出价。
5 件来自 Fat Lava 时代的复古瓷器,Mid-Century-Modern 风格。
1. 把手花瓶(Henkelvase),Roth-Keramik,型号 333
材质:陶土
釉色:火红色搭配 royalblau 流动釉,光泽高
饰纹:橙皮质感
高度 18.5 cm,直径 12.5 cm
状态:无瑕,近新
2. 花瓶,Jasba-Keramikfabriken(Jakob Schwaderlapp),型号 1584 18
材质:陶土
釉色:红色覆盖黑色。高光
饰纹:带条纹
高度 18 cm,直径 10 cm
状态:无瑕,近新
3. 花瓶,Stein-Keramik,型号 4500
材质:陶土
釉色:光泽釉,红色 over 蓝色 的紧密釉层
饰纹:细致的橙皮质感
高度 9 cm,直径 10 cm
状态:无瑕,近新
4. 盆栽盆(Übertopf),Fohr-Keramik
材质:陶土
釉色:高光,钴蓝
饰纹:环绕式刻划装饰, 波纹线和环圈
高度 14.5 cm,直径 16 cm
状态: Vintage 状态极好,边缘和底部各有一个小缺口。
5. 盆栽盆(Übertopf),Fohr-Keramik
材质:陶土
釉色:高光,钴蓝
饰纹:海泡脂脂-脂肪熔融壳(Meerschaum Fat-Lava-Kruste)
高度 14.5 cm,直径 16.5 cm
状态:Vintage 状态极好,边缘有小缺口。
运输仅通过 DHL Deutsche Post。
目前不对美国发货。
以上信息均据最佳了解提供。
请查看随附照片。若有瑕疵,已标注。
照片与实物可能存在色差。
由于年龄原因,使用痕迹与存放痕迹不可避免。
釉面与瓷器的粗糙度不规则属于产品特性,并非缺陷。
就此情况说明:
如尽管进行了细致包装,您的标的物仍在运输中受损,请立即让送货员出具书面运输损坏证明,并拍摄详细照片。
根据欧盟对快递企业的规定,如有国际运输损坏,收件人需在收货后7天内向当地承运方报告损坏。只有收件人(您)收到损害证明后,作为发件人的我方才能主张赔偿。如您不能接受此条款,请不要出价。

